學雜費調整理由、計算方法
學士班:自93學年度起迄今未調整
學士後學士學位學程:
◎學士後法律學士學位學程107學年度入學學生在學期間每學期均須繳交學雜費,每學期調整為32,250元。
研究生:除以下系所外,其餘系所自93學年度起迄今均未調整
◎109學年度研究生(含博士班、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)學雜費基數及學分費調整如下表,其餘學院未調整。
◎科技管理學院各碩士在職專班107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學生在校期間前4學期收取學雜費(金額如下),第5學期起收取當學年度科管院學雜費基數至畢業止;106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依其入學時標準收費。
※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(EMBA):每學期學雜費168,000元
※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(MBA):每學期學雜費125,000元
※財務金融碩士在職專班(MFB):每學期學雜費140,000元
※公共政策與管理碩士在職專班(MPM):每學期學雜費100,000元
◎科技管理學院經濟學系碩士班學雜費基數:104學年度以前入學者繳交11,080元,105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者繳交12,980元。
◎科技管理學院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學雜費:
※105學年度入學學生在校期間前4學期收取學雜費(每學期140,000元)
※104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依其入學時標準收費
◎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學系碩士班工程管理組「健康與醫療系統管理學程」學分費:自104學年度起入學者學分費調整為8,000元。
◎奈米工程與微系統研究所學雜費基數:102學年度以前入學者繳交12,980元,103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者繳交14,278元。
承辦人:教務處林小姐 03-5715131#35056